主题:买房是个大问题 购房注意事项条条要读透
- 发表于2013-03-06
二手房呢?
- 发表于2013-03-12
有一些房子比较便宜但是没有房产证,就是在里面住不能卖,这种合算吗
- 发表于2013-03-12
求解
- 发表于2013-03-12
怎样去防止他推卸责任啊
- 发表于2013-03-12
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购房的前提。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不要一买房就是要买三室两厅,做到一步到位;而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消费观很重要
购房须知五大问题
购买期房应当注意充分了解开发商的情况,
包括营业执照、开发资质、以往业绩、信誉实力等等;充分了解所购房产的
情况,购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具五证原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订金问题
购期房一般要交付订金,对于订金的交付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如开发商提出
“无理”
要求,你可依法拒之,或在事后诉
之法院,由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让法院帮你把多付的钱要回来。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
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抵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订金。订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订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订金的期限。订金合同从实际交付订金之
日起生效,订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
由此可见,第一,订金条款并不具否订立订金条款;第二,应当在订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第交付订金
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付订金,因为交付订金合同才会生效;第四,要分
清订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订时事先支付的是预付款,就不能适用订金的罚则。
2不可抗力问题
《民法通则》第条明确规定: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
“不可抗力”
为由推卸责任。
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延期交
房的免责条款有两条:一是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是
“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实际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来看,因“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多。
3面积问题
《合同法》第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因此,要防止面积纠纷,关键是订好合同。期房最大的特征是在预售合
同订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只能体现在图纸上,这样,使得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和竣工后现场
实测的建筑面积常有误差。而预售商品格又往往是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
4产权证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包括买卖)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房地产条
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房地产,未得到
其他有人书面同意的;权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在期房纠纷中,
很多是关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的,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一个常用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
其实,根据《城市房屋权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
权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
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的原因很可能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出让金等,一于这些情况,购房人就要提高警
惕,一方面了解能否解决,一方面考虑是否要放弃购买该房产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