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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日话题03.12】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打击腐败提供了基础

发表于2013-03-12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发布,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房产统一登记制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套关于社会诚信的顶层设计,既有现实作用,也有长远意义,一经提出便被公众寄予厚望。这样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好处多多
  之前,由于房产统一登记制度缺失,各地房产信息联网制度不健全,对不动产的管理存在一些盲区,某些人利用制度漏洞而以非法手段获取了社会财富。郑州的“房爹”利用职权将十几套经济适用房归于儿子和女儿名下,陕西“房姐”利用假户口在神木、西安和北京非法购置了40多套房,而山西“房媳”更是假得厉害:户口、身份证、失业证全是假的,唯有假身份买的房产是真的。从理论上来说,一个人多吃多占的不动产将暴露在有关部门的视野之内,那些合法收入有限但坐拥巨额房产的人马上就会暴露可疑的行迹。他们名下的不动产就是最好的举报信,有关部门循此线索进行调查,一定能大有斩获,因为不动产融不掉、藏不了,急切间也未必能出手,说不清合法来源就只能是经济犯罪的铁证。




  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注定是一场硬仗

  不管通过什么路径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注定是一场硬仗。其一,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首先在于统一相关法律规定,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据悉,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目前的物权法、土地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是制定一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了事,而是要重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协调安排,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其二,这一场硬仗涉及多个部门,不仅房屋与土地在不同部门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而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同样也分散在不同部门。另外,有的部门是垂直管理,有的是地方管理,比较复杂,涉及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等方面。

发表于2013-03-12

要是真能实施下去确实是好事,能杜绝各种房哥房姐的出现

发表于2013-03-12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各种人会想出更多五花八门的方法的

发表于2013-03-12

对啊,会换各种身份证还有可能把房产分散到家人的名下,都是有可能的

发表于2013-03-12

不过总的来说呢,政策很好,加上那个国五条,肯定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发表于2013-03-12

我勒个去~~

发表于2013-03-12

我挺支持的!!这个有效的防止各种炒房现象的出现

发表于2013-03-12

发表于2013-03-12

静观其变~~

发表于20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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