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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乱穿马路罚款20元 青岛将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发表于2017-11-09

11月8日,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从11月9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不礼让“斑马线”和规范行人通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行人如果存在违反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并且有可能被公开曝光。

车辆和行人违法交通行为处罚依据(《法》为《道路交通法》)


据了解,本次深化不礼让“斑马线”和规范行人通行秩序专项整治,以交通主要干道、旅游景点、商圈、易堵路段、公交车站、学校、政府驻地等区域周边道路斑马线以及行人不按规定通过路口的路段纳入重点区域;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和行人未按法律规定通过道路的违法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严格依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等技术标准,在11月底之前完成对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解决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设置不科学、不合理问题,特别是人行横道灯信号缺失、配时过短问题。要在未设置信号灯的斑马线前,增设警示标志、施划提示标线,提醒驾驶人自觉礼让,确保交通信号设置科学、规范、有效。


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行动中,在继续加大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同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严管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期间,交警部门坚持“有违必纠、有纠必处、有处必严”原则,设置多个执法组,在重点道路或路口,对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斑马线、随意乱穿道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以及在车行道使用滑行工具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出罚单,并通过电子显示屏、电视等予以曝光,形成严管严查态势。与此同时,通过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向广大大居民发送《文明交通始于足下——致全市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倡导广大市民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参与交通,在全市大力营造“车让人、人让车”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发表于2017-11-09

赶脚身体被掏空

发表于2017-11-09
交通style,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乱穿马路罚款20元 青岛将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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